教學常規抽查補充規定
為進一步加強教學上的精細化管理,使全體教師增強目標意識和責任意識,發揚團隊協作精神,在教研組中形成“比學趕幫”的良好氛圍,注重質量,贏得高考。為此特制定教學常規抽查補充規定。 一、加強教研組建設。教研組長必須團結組內所有成員,大膽管理,創造性開展工作,將教研組建設成一個團結戰斗的集體。認真組織學習《優秀教研組評選辦法》,爭創優秀教研組。 二、規范年段集體備課。備課組長要按照學校和年段的要求,制定備課組工作計劃,負責落實集體備課。做到資源共享,集思廣益,通過集體備課達成備課組六個相對統一(內容統一、進度統一、目標統一、例題統一、習題統一、資料統一),保證年段教學一盤棋,提高教學質量。 三、強化教學常規抽查。 (1)抽查學科:根據高考全市綜合排名(不分類)情況,以全市第9名為底線(低于第9名的當年度不能評為優秀教研組),對排名落后2名以上(含2名)的學科,進行全組教師教學常規全方位的抽查。 (2)抽查方式:由校內名師或聘請校外名師組成檢查小組,開展定期和不定期的教學常規抽查,期中及期末至少各定期抽查一次。 (3)抽查內容:包括全組教師的教學計劃、聽課記錄、作業批改、錯題本、周考、集備材料、課后練習、校本作業、質量分析等等。 (4)抽查反饋:堅守常規,以查促教,提高教師團隊的整體業務能力,形成全組教師共同管理,提高質量的共識,促進學科教學質量的全面提升。同時,對優秀進行通報表揚,對問題進行反思總結,并及時再跟蹤再檢查,抽查結果納入年度考核。 附:莆田第十中學教師年度考核量化評分實施細則(摘錄):(二)教學常規:⑧受到通報批評的教師扣4分(校級1分,區級2分,市級及以上4分)。 教務處 2021年4月18日 |